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是人社部门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是深入实施人社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2010年至2016年,人社部实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25个省份建设了1500多个县级、5500多个乡镇级公共服务平台,其中覆盖了78%的国家级贫困县,有力地改善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基层公共服务条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补齐贫困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持续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积极协调地方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盘活现有项目、资金、土地等闲置资源,多措并举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二是贯彻落实中央“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要求,积极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府综台性政务服务大厅。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要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三是不断优化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运行,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效能。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有关要求,完善管理运行制度,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四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作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在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优化升级。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其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