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行多项举措,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属地监管责任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工作机制,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落实,对推诿责任、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提质增效。将持续深化推进的工作要求贯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全面落实三个“不过夜”和“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对权责清晰、金额较少的案件3日内销案,对案情复杂的案件直接提级办理。
三是应急处置。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应急值守制。指派专人24小时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反馈相关诉求处理情况。整合信访渠道、营商渠道、互联网渠道和现场投诉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
四是协同办案。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作用,与仲裁、信访、工会等部门共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抽调各行业主管部门骨干力量组建常态化工作专班,共同查处、调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
五是创新方式。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稳就业工作大局相结合,在“奋斗正青春 筑梦在辽宁”等大型招聘现场设置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专区,从企业发布求职信息到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全过程、全链条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与政策指导。
六是集中接访。实行劳动监察信访值班制,在省信访大厅农民工窗口常态化开展接访和督办工作。对所有农民工欠薪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包思想疏导、包化解、包稳定的“三包”责任,并采取“双交办”的方式确保农民工信访问题落实到位。
七是舆情化解。进一步加强与网信、网监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舆情信息交换与快速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舆情联动制度,每日汇总当日各渠道投诉举报信息,研判舆情风险,实现对网络舆情的源头化解和快速反应。
八是规范执法。将“有法可依”作为行政执法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唯一标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便民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四透明”,坚决做到决策民主化、决定公开化、程序高效化。
九是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和“一金三制”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
十是开展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超法定用工比例和“三性”岗位用工、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恶意规避参保义务、超时加班、“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