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包抓督导组准确把握工作任务,与包抓县区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建立任务台帐,落实工作“周调度”,并督促问题整改。各包抓督导组长定期向联点领导汇报分管地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任务进度,定期分析研判,梳理短板弱项,研究推进措施。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包抓督导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检查,通过查看系统、核查日志、抽查资料、盘点对账等方式,对内部人员可能作案的待遇审核、支付、资格认证、信息系统权限控制、社保卡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系统缺陷、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与包抓县区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三是推广典型经验。各包抓督导组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亮点、经验,指导联点县区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力争干出特色、创出亮点,努力把联点县区建成“示范点”,推广包抓督导县区在“提升年”行动和整改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提升年”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各包抓督导组和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相互联动,共享信息。基金监督部门积极协调联络各方,社会保险政策部门做好政策解释说明,经办机构抓好培训指导实地检查,信息部门做好技术支撑,确保包抓县区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包抓干部进行通报批评。